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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数民族旅游注意二十三要点

2012-10-05 文摘
  少数民族的礼俗禁忌代表着民族宗教文化和文明习惯。旅游者到了民族地区,如果对民族礼俗禁忌略知一二,就可以避免麻烦,减少误会,使你旅途更顺利。   
  一、不能随意摸小孩、小和尚和少女的头和头饰。   
  二、进傣族寺庙的大殿或上傣家竹楼须脱鞋。  
  三、在傣家竹楼留宿,头的方向不能对着主人家房门,而要把脚向着主人房门,也不能从妇女的脚上跨过去。  
  四、别人给你盛饭,应双手接;你给别人盛饭菜,不能盛满,也不能只添一勺。    
  五、到回族地区或进清真饭店时,忌谈猪肉。忌说肥字,一般是用壮代替肥。   
  六、不能触摸和践踏民族宗教标志。   
  七、不要向少女赠送装饰品。    
  八、不要进入产妇和病人的房间。    
  九、不能在屋子里吹口哨、戴草帽。   
  十、不能用筷子敲碗、打猫狗。    
  十一、禁止在家中谈论性方面的话题。   
  十二、不许背靠神位而坐。   
  十三、不得跨越火糖上的三角架,也不能用脚蹬或在上面放鞋袜、衣裤。   
  十四、参加藏民的喜庆活动必须首先献上哈达。   
  十五、对方给你敬酒,不能拒喝,多少都得喝一口或抿一下。   
  十六、如果你吃饱了,对方还给你盛饭时,不能说不要了,而要说吃好了。    
  十七、不能坐在门槛中间。
  十八、不能往火塘里吐痰。   
  十九、白族女主人向你敬三道茶时,必须站起来双手去接。   
  二十、不要给佤族家里送辣椒和鸡蛋。  
  二十一、往火塘里加柴,柴根应往里,不准柴尖往里。    
  二十二、清早不能谈梦见的事,傍晚不扫地。  
  二十三、不得一进家门就抱婴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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